《监察法》颁布实施后,黄龙县纪委、监委将学习监察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集中学、自主学、考试学、实践学等多种方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力促监察法核心要义入脑入心更入行。
一是会议集中学。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利用周一例会安排专题学习。通过干部轮讲、观看视频、专题讨论等方式,将监察法分条分块进行解读,做到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字学,确保干部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同时,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和各单位负责人征订发放《监察法》《监察法释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手册》《刑法总论》等学习辅导用书500多本,在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的基础上,把监察法学习向全县延伸拓展,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自主交流学。把干部职工上下班路程、办事等待期间的碎片化时间充分利用起来,借助黄龙纪检监察网、黄龙宣传、黄龙党建、黄龙纪委监委QQ工作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及时转发推送监察法相关解读文章、创意视频和图解,引导干部对照自学,实时交流互动,撰写学习笔记,增强学习效果,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是考试检测学。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黄龙县纪委、监委通过测试检测学习成果,成立了试题小组,深入研究测试重点,计划于5月中旬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知识测试,随后各乡镇、部门和单位组织本单位或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测试,成绩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对于未参加测试和测试成绩不合格的需进行补考,考试成绩纳入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确保真正使学习入脑入心,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
四是实践应用学。坚持学以致用,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实际摆进去,把监察法学好用活,指导工作实践,激发责任担当,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更好推动纪委监委职责深度融合。此外,结合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执纪问责方式,提高运用监察法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