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无证人员从事行政执法;二严禁违反程序办案;三严禁案件审理不全面;四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这是质监局全体执法人员9月18日上午学习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出台的《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十条禁令”》的内容。
会上,吕中权同志带领大家逐字逐条学习了新禁令,并以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为例,通过事件暴露出的有案不移、通报不及时、信息公开不及时、案件审理不规范、临时人员执法、执法人员收受钱物等问题,结合当前执法工作中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从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执法办案程序、案件审理程序、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等方面,给行政执法人员重申了工作和纪律要求。同时,要求每个执法人员必须进一步明确工作“红线”,坚守行为底线,筑牢依法行政的思想防线: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掌握质监法律法规规章,熟悉办案流程,履职尽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准则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意识,做到人人清楚十条禁令,个个自律严格遵守,事事遵从令行禁止,案案公正廉洁执法;三是经常对照检查,查找行政执法工作中各环节的责任履行和廉政风险点,及时发现隐患,防范于未然。
最后,执法人员对践行“十条禁令”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凡违反以上禁令者,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再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0911-5626700 12365)。按照县局规定,全体执法人员在严格执行“十条禁令”上郑重签名,切实把“十条禁令”要求写在纸上、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实到具体执法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