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基层职能,助力精准扶贫,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规范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进行,黄龙县司法局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局长雷玉苗主持,分管领导及全体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
为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司法局制定了相应规章制度。会上,副局长朱延峰宣读了黄龙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及《考核评价办法》,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淑萍解读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村(社区)法律顾问《选派工作管理制度》,全部法律顾问就“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如何更好地服务基层展开了热烈探讨。
会议最后,雷玉苗强调:制度是为了规范我们的工作行为,我们必须拿出司法干警严谨的工作状态、最强的干部阵容投入基层服务工作中,用高标准扮演好四种角色,成为诊断村居集体经济的“好郎中”,为所服务的村经济把好脉;要成为献力村居依法治理的“好军师”,出好谋划好策;要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好娘舅”,努力化解各类矛盾;要成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开展法律扶贫,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有力举措,通过政府聘任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担任法律顾问,和基层群众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法律,化解矛盾,有利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让公平正义普惠基层,让基层群众实现共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