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龙县人大办按照县委、县纪委的总体部署,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抓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组织保障机制。年初,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县人大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管事与管人、抓分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抓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思想保障机制。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增强艰苦奋斗、勤政为民的自觉性。坚持把《黄龙县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办法》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作为常委会党组、县人大办党支部学习的必学内容,促使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反腐倡廉的领导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强化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切实增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通过学习和强化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了腐败的产生。
三是抓责任分解考核,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机制。近年来,县人大办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定了《黄龙县人大常委会制度汇编》,该汇编涉及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规范了全体干部职工的行为。特别是其中的《黄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了廉政建设的责任,明确了考核追究的内容,提高了责任制工作的可操作性。为确保县人大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