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黄龙县检察院实行四项举措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先后获得“全省基层先进检察院”、“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集体”、连续三年“目标考评优秀单位”等荣誉和表彰。
一是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近年来,院党组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总抓手”和“一把手”工程,纳入检察工作的整体格局,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检察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做到目标责任、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三到位。
二是坚持以抓好班子为前提,努力创造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业绩。坚持不懈地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个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政勤政、团结协调的领导班子。建立和完善了党组议事和决策机制,严格按程序、规章办事,不搞“一言堂”,不搞自由主义,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院党组成员自觉遵守党内民主制度,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做到了干事业一条心,抓工作一盘棋,谋发展一股劲,在党员干部中树立了良好的威信。
三是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目标,认真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充分运用本系统和身边的先进典型进行正面引导,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把廉洁从检教育同检察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人人思廉、人人促廉”的良好廉政氛围。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党规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廉洁从检教育和检察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
四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年来,该院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嫌疑人15人,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6人,提起公诉39人,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对认为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对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经过审查提请抗诉1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实行监督,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