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部门内部监督管理。黄龙县财政局建立了“三本”台帐,确保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台账。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对下属单位、局机关各工作岗位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入检查台账,签发整改通知,报告分管领导酌情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谈话或进行通报批评。
二是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台账。局机关各股室全程跟踪管理所辖范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主要包括全面掌握项目实施准备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工程进度、项目资金使用,开工竣工时间等情况,据以研究拨付后续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是建立来电来访监督台账。坚持对投诉或反映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的电话和访客登记入册,及时调查研究,处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