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坚持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不断强化服务措施,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劳动监察的执法效能,为我县劳动保障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开展法规宣传。把强化服务、文明执法、打造“满意窗口”落实到提高效能建设活动中。大队通过张贴《农民工维权告示》,散发劳动保障维权宣传资料和开展咨询等形式,深入企业和建筑工地积极发挥劳动监察服务职能作用,及时为建筑单位和农民工提供有效法律帮助。加强对企业的教育宣传,帮助查找原因,完善管理制度,使企业切实做到依法经营,有效帮助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截止4月,大队进工地46家,张贴维权告示12份,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二是畅通投诉渠道,提高办案效率。在“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大队实行值班制度,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专人值守,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大队简化劳动监察案件办理程序,对受理投诉类案件,实行调解优先,灵活快捷的处理方式,大大节省了时间,降低了维权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截止4月,共受理劳动纠纷案件12起,涉及人数57人,涉及金额21.2万元。
三是严格把关,加强用工年审工作。劳动保障用工年审是一项常规行工作,是掌握全县劳动保障用工情况的重要途径。大队年审工作采取日常巡查、举报专查、重点检查及后期复查相结合方式,对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或拒绝接受年审的用人单位,进行依法督促,要求其整改到位,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及时按照劳动监察程序进行处理,进一步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截止4月,现已完成书面审查105家,纠正违法行13起。
四是划分责任区域,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为了促进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大队加强对企业、建筑工地开展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制定了《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制度》,将全县划分为5个责任区,分别由一名专职监察员和一名协管员负责巡查,要求每名监察员和协管员全年巡查用人单位不少于50户。截止4月,共巡查用人单位83家,发现违法行为14起,全部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