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黄龙县结合县情实际,及早谋划、扎实部署,通过“五个强化”,确保“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集中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监察局长和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纪委各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案件检查室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同时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严防出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等情况发生。
二、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黄龙通讯》、网络、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广泛进行宣传,积极营造专项整治工作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县城临街的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活动公告》,向社会公开问题线索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充分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各乡镇、各纪工委通过发放举报卡、开办专栏等手段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热情。截止目前,全县共发放举报小卡片30000张,刷写标语200余条,印发宣传材料5200余份,开办专栏85个。
三、强化线索摸排。一是对十八大以来收到的信访件再次进行甄别,不放过任何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农村违法违纪问题及“小官贪腐”的问题线索。二是将全县42个行政村划分为“城中村、城郊村、资源富集村、开发建设村、信访矛盾突出村”五个类别,逐村进行排查,达到全覆盖,排查出25个重点整治村。三是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登记台帐和线索批转台帐,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截止目前,确定问题线索10件。
四、强化基层指导。一是常委包联牵头。及时调整常委联系乡镇和部门工作制度,建立了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专项整治工作包抓联系点,6名委局领导分别包抓全县7个乡镇和纪工委,进行具体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基层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二是搞好“上挂下派”。按照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的要求,在委局机关中选派4名业务骨干深入到乡镇纪委指导办案工作,抽调了4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委局机关跟班学习。三是强化办案协作区制度。按照全县撤乡并镇后的实际,将原有3个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重新划分,每个协作区指派一名县纪委常委负责,具体指导协作区办案,实现了协作区办案全覆盖。
五、强化工作重点。一是召开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之间搞好沟通对接,并按照“五个不放过”的原则(即:实名举报的不放过,领导批办的不放过,反应强烈的不放过,重复举报的不放过,集体上访的不放过),将十八大以来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顶风违纪搞“四风”、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重点。二是县纪委组成四个检查组,不定期集中开展作风建设和工作纪律专项检查。检查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范围内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共发现问题10个,全部进行了处理,并在全县点名道姓通报。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在确定的10件问题线索中立案6件、结案5件,处分5人,挽回经济损失15460.6元。
截至目前,全县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27件,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2件,初核了结18件,立案6件,结案5件,处分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