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工商局四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21日   

黄龙县工商局按照县纪委安排,结合工商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该局始终坚持了周一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制度,系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支委会对2015年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工作职责,始终坚持“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 “一岗双责”,既要管事,又要管人,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随业务工作双向延伸。大力加强风险防控体系链接,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统一。

二是“打铁先要本身硬”。主要领导带头制定和执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和《工作考勤管理制度》三种制度。彻底改变 “只栽花不栽刺,只打雷不下雨”和“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被动局面,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有责任,时时事事有约束、受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发挥督查巡查作用。派出落实“主体责任”督导组,不定期对各股室及站所所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察指导。对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力,成效不显著的,由局领导约谈责任人。

四是抓好重点环节,建立约束机制。大力推进登记注册制度改革,推行一审一核(审核分离)制度,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登记注册实行零收费,零门槛;建立健全县局及各所法制员工作制度,完善了《自由裁量权使用管理办法》。优化办案力量,加强了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自我约束和监督,杜绝了注册登记、执法办案过程中吃、拿、卡、要、报现象发生。与此同时,采取岗位练兵、规范窗口服务,开展党员先锋岗、 12315维权岗、办案能手以及服务标兵评选等多种形式,改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工商部门勤政、廉洁、高效、文明的执法服务新形象。

黄龙县工商局四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21日

黄龙县工商局按照县纪委安排,结合工商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该局始终坚持了周一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制度,系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支委会对2015年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工作职责,始终坚持“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 “一岗双责”,既要管事,又要管人,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随业务工作双向延伸。大力加强风险防控体系链接,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统一。

二是“打铁先要本身硬”。主要领导带头制定和执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和《工作考勤管理制度》三种制度。彻底改变 “只栽花不栽刺,只打雷不下雨”和“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被动局面,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有责任,时时事事有约束、受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发挥督查巡查作用。派出落实“主体责任”督导组,不定期对各股室及站所所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察指导。对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力,成效不显著的,由局领导约谈责任人。

四是抓好重点环节,建立约束机制。大力推进登记注册制度改革,推行一审一核(审核分离)制度,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登记注册实行零收费,零门槛;建立健全县局及各所法制员工作制度,完善了《自由裁量权使用管理办法》。优化办案力量,加强了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自我约束和监督,杜绝了注册登记、执法办案过程中吃、拿、卡、要、报现象发生。与此同时,采取岗位练兵、规范窗口服务,开展党员先锋岗、 12315维权岗、办案能手以及服务标兵评选等多种形式,改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工商部门勤政、廉洁、高效、文明的执法服务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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