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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提高支农惠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圪台乡纪委积极创新思路,找准突破口,严把“四关”,规范支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严把资金拨付关。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禁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截留,确保支农资金安全。采取按工程量分期核拨补助资金,要求预拨工程款必须提供有效的的工程合同,进度款必须由监理、财政所和工程部门确认支付签证,竣工工程按出具的财务决算报告进行资金结算。
二是严把监督使用关。要求开设支农惠农资金专户,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进行分类、分项核算。乡纪委、财政所、农综站等单位对资金运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有违纪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严肃查处。
三是严把项目验收关。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拨款,竣工后进行验收,项目合格按规定程序拨付剩余资金。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工程,一律不兑现项目资金,并配合相关部门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要求进行改进完善,确保工程质量。同时,严格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确保惠农支农资金专款专用。
四是严把制度保障关。进一步完善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修订和完善了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注重各项管理制度之间相互衔接,为支农惠农资金整合提供了制度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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