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检察院不断打造廉政、公正、高效执法新形象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近年来,黄龙县检察院通过积极探索公诉案件刑事和解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打造廉政、公正、高效执法新形象。据统计,2013年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9件,其中不起诉4件7人,移送法院从轻判处5件9人,所办刑事和解案件无一人申诉上访,各方满意、反响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俱佳,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赞誉。

    规范操作程序。制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工作实施意见》,就审查逮捕、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和案件范围、后续跟踪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加强全方位管理,使刑事和解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强化培训教育。利用派出学习、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对侦监公诉干警进行专门培训,让刑事和解案件具体操作流程和“美在和谐”的理念牢固树立于检察人员心中,穷尽一切手段促进刑事和解,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定因素。

    推进检调对接。主动将刑事和解融入“大调解”、“四警包村,服务群众”等工作体系,着力整合人民调解组织、居委会、工青妇等社会资源,使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有机衔接,形成合力,实现了检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的常态化。

    注重释法说理。坚持在吃透案情、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因案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找准矛盾点、发现平衡点、寻找突破点,对症下药,摆事说理,促使当事人接受正确的意见,依法促成刑事和解。

    全面接受监督。坚持落实“三项制度”,即和解协议审查制度、跟踪回访三查制度、人民监督员听证制度,增加刑事和解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实现化解社会矛盾与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双赢”。
 
黄龙县检察院不断打造廉政、公正、高效执法新形象
来源:    时间:2014年10月31日
    近年来,黄龙县检察院通过积极探索公诉案件刑事和解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打造廉政、公正、高效执法新形象。据统计,2013年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9件,其中不起诉4件7人,移送法院从轻判处5件9人,所办刑事和解案件无一人申诉上访,各方满意、反响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俱佳,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赞誉。

    规范操作程序。制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工作实施意见》,就审查逮捕、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和案件范围、后续跟踪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加强全方位管理,使刑事和解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强化培训教育。利用派出学习、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对侦监公诉干警进行专门培训,让刑事和解案件具体操作流程和“美在和谐”的理念牢固树立于检察人员心中,穷尽一切手段促进刑事和解,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定因素。

    推进检调对接。主动将刑事和解融入“大调解”、“四警包村,服务群众”等工作体系,着力整合人民调解组织、居委会、工青妇等社会资源,使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有机衔接,形成合力,实现了检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的常态化。

    注重释法说理。坚持在吃透案情、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因案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找准矛盾点、发现平衡点、寻找突破点,对症下药,摆事说理,促使当事人接受正确的意见,依法促成刑事和解。

    全面接受监督。坚持落实“三项制度”,即和解协议审查制度、跟踪回访三查制度、人民监督员听证制度,增加刑事和解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实现化解社会矛盾与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