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纪委不断深化派出驻机构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黄龙县纪委监察局自2009年9月实行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以来,采取纪委统一管理,纪工委集中办公,分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从无到有,工作业务从生到熟,在探索中积累经验,在学习中不断进步,纪工委监察室机构建设不断深化和完善。

    精选人员,精简机构。黄龙县纪委监察局将原派出在15个县属部门的派出(驻)机构连人带编收回。按归口设置原则,成立6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室(正科级机构),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根据派出机构和服务对象的具体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编,挑选一些“精兵强将”充实到一线去摔打和磨练,促进所负责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圆满顺利地开展。

    明确职权,夯实责任。黄龙县纪委各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围绕“参与重大活动,监督敏感事项,警示关键时期,调查违纪违规行为,协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一个思路,开展五项工作:一是督促负责驻在部门领导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是以党性党风教育为重点,督促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的检查活动,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三是督促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包括集体决策的内容、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四是要围绕民主决策、选人用人、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等方面的工作程序、环节、标准、要求,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整改;五是坚决查办各类违纪违规案件。

    完善制度,规范运行。黄龙县纪委通过建立《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列席部门党委会和领导班子会议工作制度》、《派出纪工委监察室督查巡查工作制度》、《派出纪工委监察室与部门沟通联系工作制度》三项制度及《负责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负责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落实派出机构的“五权”:即履行对负责联系部门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职责,落实参与权;对负责联系部门的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等提出建议,落实建议权;按规定对负责联系部门干部违纪直接查处,落实查处权;对负责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直接向县纪委报告,落实报告权;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效能考核及其他工作考核上,把派出机构对所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落实发言权。

    强化队伍,创新模式。黄龙县纪委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选派干部到中、省、市纪委培训中心学习、以案代训或办案协作等多种方式,加强派出机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密切机关各室与派出机构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定期组织进行业务交流,定期对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检查和讲评,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鼓励纪工委监察室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如:“廉政风险排查管理法”,根据所负责联系部门的特点和性质,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排查,确定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和风险表现形式,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防范措施,使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高发、易发环节得到有效制约和监控。“重点工程包案制”,对所负责联系部门的重点项目,要求专人负责,阶段性报告,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归纳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并通过现场会、观摩会、交流会等形式,适时进行推广,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黄龙县纪委不断深化派出驻机构建设
来源:    时间:2014年10月31日

    黄龙县纪委监察局自2009年9月实行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以来,采取纪委统一管理,纪工委集中办公,分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从无到有,工作业务从生到熟,在探索中积累经验,在学习中不断进步,纪工委监察室机构建设不断深化和完善。

    精选人员,精简机构。黄龙县纪委监察局将原派出在15个县属部门的派出(驻)机构连人带编收回。按归口设置原则,成立6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室(正科级机构),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根据派出机构和服务对象的具体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编,挑选一些“精兵强将”充实到一线去摔打和磨练,促进所负责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圆满顺利地开展。

    明确职权,夯实责任。黄龙县纪委各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围绕“参与重大活动,监督敏感事项,警示关键时期,调查违纪违规行为,协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一个思路,开展五项工作:一是督促负责驻在部门领导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是以党性党风教育为重点,督促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的检查活动,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三是督促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包括集体决策的内容、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四是要围绕民主决策、选人用人、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等方面的工作程序、环节、标准、要求,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整改;五是坚决查办各类违纪违规案件。

    完善制度,规范运行。黄龙县纪委通过建立《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列席部门党委会和领导班子会议工作制度》、《派出纪工委监察室督查巡查工作制度》、《派出纪工委监察室与部门沟通联系工作制度》三项制度及《负责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负责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落实派出机构的“五权”:即履行对负责联系部门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职责,落实参与权;对负责联系部门的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等提出建议,落实建议权;按规定对负责联系部门干部违纪直接查处,落实查处权;对负责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直接向县纪委报告,落实报告权;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效能考核及其他工作考核上,把派出机构对所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落实发言权。

    强化队伍,创新模式。黄龙县纪委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选派干部到中、省、市纪委培训中心学习、以案代训或办案协作等多种方式,加强派出机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密切机关各室与派出机构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定期组织进行业务交流,定期对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检查和讲评,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鼓励纪工委监察室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如:“廉政风险排查管理法”,根据所负责联系部门的特点和性质,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排查,确定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和风险表现形式,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防范措施,使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高发、易发环节得到有效制约和监控。“重点工程包案制”,对所负责联系部门的重点项目,要求专人负责,阶段性报告,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归纳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并通过现场会、观摩会、交流会等形式,适时进行推广,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