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黄龙县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黄纪办发〔2019〕2号),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免疫力”,真正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警示教育活动从3月下旬开始,4月下旬结束,与“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统筹推进,分为动员部署、专题学习、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总结提高5个阶段。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聚焦胡传祥严重违纪违法案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六对照六查看”,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及台账,认真总结经验成效、存在不足和改进方向,开展“回头看”,建立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制度。
活动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承担起相应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工作推进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通过巡回检查、专项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掌握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帮助和解决活动开展中的各种问题。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效,营造浓厚氛围,切实把警示教育活动的成效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