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勇担当 正风肃纪扬清风——黄龙县纪委监委2018年工作综述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09日   


2018年,黄龙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突出政治机关定位,聚焦主业主责,严格监督执纪执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筑牢思想根基,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和“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为全县党员干部发放《宪法》《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单行本4000余本,巡回宣讲27场次,组织全县428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派出3个检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出督办函64份,督查整改干部作风问题268个,对3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问责。举办了“廉政征文书画摄影比赛”,评选各类优秀作品30件进行展出。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活动,创建了1个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和13个廉政文化示范点。全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廉政稿件1篇,省纪委秦风网10篇,市纪委清风网327篇,县纪委网站645篇、微信公众号推送124篇。

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制定县委班子、各县级领导、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点评研判会”。县纪委监委成立3个督查组,对7个乡镇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安排部署了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按照8个方面26条具体措施建立任务台账,明确了责任,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剖析,限期进行了整改。建立了季通报、半年点评、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对排名靠后的3名乡镇党委书记、6名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对拟提拔干部、拟表彰或上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出具廉政鉴定165份,对存在问题的7个单位和2名干部予以否决,组织104名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法规考试并集体廉政谈话。

突出整治重点,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坚持以3+X专项治理为抓手,紧盯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通过“节前廉政提醒、节中暗访督查、节后典型曝光”的方式,持续纠正“四风”顽疾,全年共编发廉洁过节提醒信息5440条,开展明察暗访6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处分14人。联合县车改办对全县72辆执法执勤用车及22辆公务用车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通过运用车辆管理大数据比对核实,发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1起,对7名公职人员中午早退饮酒问题在全县通报曝光。联合县金融办,摸清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底子,建立台账,清收欠款8.75万元,对暂无能力一次性归还的签订了还款协议。核查省市纪委监委反馈的问题线索25个,初核了结20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提醒谈话3人、警示谈话3人、通报批评4人,对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到位。

聚焦专项治理,保驾护航重点工作。对“四个专项治理”的问题线索坚持优先批、优先查、优先办原则,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共收集问题线索90个。其中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0起24人,党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12人;查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问题18起28人,党纪处分11人,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0人;查处营商环境领域问题8起15人,组织处理15人;查处扫黑除恶方面问题1起1人,党纪处分1人。

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执纪执法。充分发挥“信、访、电、网”等举报平台作用,在县直部门、乡镇政府、村组、公路沿线悬挂“有问题,找纪委”宣传牌137块,制作发放便民监督卡2600余张,调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按照《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对所有问题线索建立台账管理,实施倒计时推进,确保每条线索限时办结。今年共收集问题线索320件,办结299件,正在调查21件,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指导乡镇办案18件。运用“四种形态”375人次,立案74件,结案7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人,通报曝光64起93人。

突出政治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凸显。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在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机动式”巡察,确保实现届内巡察“全覆盖”。建立了巡察人才库,把县直机关各党委书记、各纪工委书记和退二线科级领导22人作为巡察组长人选,由县财政、人社、审计、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推荐,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共同审核,确定60名工作人员入选巡察人才库。今年完成两轮次巡察工作,共巡察单位17个,发现问题线索218条,初核了结67条,立案5起,党纪政务处分5人。强化巡察整改和结果运用,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2次,与组织部门建立巡察信息反馈机制,将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部门单位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推动体制改革,实现监察全覆盖。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开后,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县纪委担起专责,按期完成了编制划转、机构设置、人员转隶等各项工作,在黄龙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选举产生首届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表决任命了2名监委副主任和4名监委委员,1月19日,黄龙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监委成立后,根据《监察法》界定的六类监察对象,全县共有监察对象4281人。积极与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编印《黄龙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常用文书》,严格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两把尺子”,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创建模范机关。按照延安市纪委监委创建模范机关活动要求,黄龙县纪委监委成立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为17项24条,由10个责任科室具体负责,每项任务都确定1名班子成员分管,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县纪委监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了周例会集体学习方式,设立机关“图书角”,购买各类书籍200余本,举办乡镇纪委书记业务知识培训班,安排乡镇纪委书记到机关科室进行跟班学习,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延安学习书院参观学习。制定了《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了干部请销假、公务用车、三公经费支出等管理制度。完善了保密、承诺、回避等工作制度,规范信访举报、谈话函询、执纪审查、案件审理、调查处置等工作程序,确保机关工作运行规范高效,干部人人担当尽责。


忠诚履职勇担当 正风肃纪扬清风——黄龙县纪委监委2018年工作综述
来源:    时间:2019年01月09日


2018年,黄龙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突出政治机关定位,聚焦主业主责,严格监督执纪执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筑牢思想根基,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和“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为全县党员干部发放《宪法》《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单行本4000余本,巡回宣讲27场次,组织全县428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派出3个检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出督办函64份,督查整改干部作风问题268个,对3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问责。举办了“廉政征文书画摄影比赛”,评选各类优秀作品30件进行展出。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活动,创建了1个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和13个廉政文化示范点。全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廉政稿件1篇,省纪委秦风网10篇,市纪委清风网327篇,县纪委网站645篇、微信公众号推送124篇。

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制定县委班子、各县级领导、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点评研判会”。县纪委监委成立3个督查组,对7个乡镇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安排部署了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按照8个方面26条具体措施建立任务台账,明确了责任,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剖析,限期进行了整改。建立了季通报、半年点评、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对排名靠后的3名乡镇党委书记、6名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对拟提拔干部、拟表彰或上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出具廉政鉴定165份,对存在问题的7个单位和2名干部予以否决,组织104名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法规考试并集体廉政谈话。

突出整治重点,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坚持以3+X专项治理为抓手,紧盯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通过“节前廉政提醒、节中暗访督查、节后典型曝光”的方式,持续纠正“四风”顽疾,全年共编发廉洁过节提醒信息5440条,开展明察暗访6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处分14人。联合县车改办对全县72辆执法执勤用车及22辆公务用车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通过运用车辆管理大数据比对核实,发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1起,对7名公职人员中午早退饮酒问题在全县通报曝光。联合县金融办,摸清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底子,建立台账,清收欠款8.75万元,对暂无能力一次性归还的签订了还款协议。核查省市纪委监委反馈的问题线索25个,初核了结20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提醒谈话3人、警示谈话3人、通报批评4人,对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到位。

聚焦专项治理,保驾护航重点工作。对“四个专项治理”的问题线索坚持优先批、优先查、优先办原则,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共收集问题线索90个。其中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0起24人,党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12人;查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问题18起28人,党纪处分11人,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0人;查处营商环境领域问题8起15人,组织处理15人;查处扫黑除恶方面问题1起1人,党纪处分1人。

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执纪执法。充分发挥“信、访、电、网”等举报平台作用,在县直部门、乡镇政府、村组、公路沿线悬挂“有问题,找纪委”宣传牌137块,制作发放便民监督卡2600余张,调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按照《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对所有问题线索建立台账管理,实施倒计时推进,确保每条线索限时办结。今年共收集问题线索320件,办结299件,正在调查21件,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指导乡镇办案18件。运用“四种形态”375人次,立案74件,结案7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人,通报曝光64起93人。

突出政治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凸显。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在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机动式”巡察,确保实现届内巡察“全覆盖”。建立了巡察人才库,把县直机关各党委书记、各纪工委书记和退二线科级领导22人作为巡察组长人选,由县财政、人社、审计、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推荐,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共同审核,确定60名工作人员入选巡察人才库。今年完成两轮次巡察工作,共巡察单位17个,发现问题线索218条,初核了结67条,立案5起,党纪政务处分5人。强化巡察整改和结果运用,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2次,与组织部门建立巡察信息反馈机制,将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部门单位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推动体制改革,实现监察全覆盖。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开后,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县纪委担起专责,按期完成了编制划转、机构设置、人员转隶等各项工作,在黄龙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选举产生首届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表决任命了2名监委副主任和4名监委委员,1月19日,黄龙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监委成立后,根据《监察法》界定的六类监察对象,全县共有监察对象4281人。积极与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编印《黄龙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常用文书》,严格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两把尺子”,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创建模范机关。按照延安市纪委监委创建模范机关活动要求,黄龙县纪委监委成立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为17项24条,由10个责任科室具体负责,每项任务都确定1名班子成员分管,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县纪委监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了周例会集体学习方式,设立机关“图书角”,购买各类书籍200余本,举办乡镇纪委书记业务知识培训班,安排乡镇纪委书记到机关科室进行跟班学习,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延安学习书院参观学习。制定了《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了干部请销假、公务用车、三公经费支出等管理制度。完善了保密、承诺、回避等工作制度,规范信访举报、谈话函询、执纪审查、案件审理、调查处置等工作程序,确保机关工作运行规范高效,干部人人担当尽责。


陕ICP备09008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