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和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纪检信访举报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很好地打击了一些违纪违法现象,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然而,在信访工作实践中,往往会接收一些恶意举报信访件,给被举报单位带来了负面影响,也扰乱了纪检部门的正常执法秩序,面对如此情况,黄龙县纪委三项举措给恶意举报现象提出建议。
一是耐心思想工作,认识违法危害。对受理单位而言,大量“恶意举报”的出现,不仅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对其形象产生负面作用,而且在执法检查中该单位势必要提供大量相关证据材料、数据等,需要花费相当的人力,其正常办公不可能不受到影响;对被举报人而言,势必会造成严重的精神压力,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信访干部对这类信访人一定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深刻分析“恶意举报”对被举报人以及受理单位所产生的危害和后果,使其清醒地认识到,“恶意举报”行为不仅是违法行为,有时甚至可以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二是加大宣传途径,鼓励依法举报。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居委会等宣传途径,通过各种有益形式加强依法举报的宣传教育:可以采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宣传合理合法举报光荣,非法“恶意举报”不仅可耻而且要受到责任追究,让广大群众依法有序信访。
三是完善法规制度,慎重依法处理。对“恶意举报”的行为明确处罚方式,例如对严重干扰受理单位正常工作的和对利用“恶意举报”要挟、报复他人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必须注意的是,对“恶意举报”的认定必须慎重,必须明确其主观故意,对于那些仅仅是道听途说急于立功或是出于善意但认识错误产生误解的群众,仍然应当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可一概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