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25日   

今年上半年,黄陵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不断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建设“两富两美”新黄陵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党规党纪有力执行。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长效化,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自上而下向基层延伸、从“关键少数”向普通党员全覆盖。坚持领导带头学、全员辅导学、讨论对照学,确保各项党章党规党纪入脑入心。坚持对标设计,细化制度机制,从制度建设入手,联合组织部出台《“三项机制”实施细则》《领导干部约谈办法》《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建立干部激励名单和警示名单,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实施严格责任追究。

层层传导压力,“两个责任”全面夯实。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出台《中共黄陵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列出县委领导班子29条党风廉政全面领导责任,明确党委班子成员9-16条不等的主体责任,筑实县委常委会成员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参照常委班子及成员做法,立足实际,制定本镇办、部门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到人,做到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以干部日常巡察督促落实。定期向县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点评通报,真正压实了主体责任。

持续纠正“四风”,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开展“八项规定”专项治理,由县纪委副书记牵头,抽调专人成立专项巡察组,紧盯假日节点、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监督巡察检查。重点加强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等隐形变异、改头换面违纪行为的查处。对第一季度及5月份“零查处”的6个镇(办)党委(党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并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目前共检查25次37个单位,发现疑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线索39个,查处案件1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约谈1人。播出《现场问政》电视栏目3期,下发“八项规定”问题通报1次,分别在黄陵廉政网、黄陵电视台公开曝光违纪人员信息14批66人、19条59人。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息0.8万条。截止6月底,全县三公经费455万元,同比下降30%。其中公务接待费用35万元,同比下降30%;公车运行费420万元,比下降30 %;会议培训费18万元,同比下降28 %。

紧盯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印发《在全县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各乡镇、各部门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层层夯实了责任。截至目前,在“四个专项治理”工作中,共查处违纪违规问题39起7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组织处理41人9件在查,其中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纪案件9起10人,党纪处分9人,通报批评1人。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县纪委先后对国务院、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总结部署会,县扶贫攻坚千人大会等会风会纪进行督查,发出会风会纪督查通报、专报8期,通报单位、村组62个,点名道姓通报镇办、部门主要负责人28人,全县会风会纪有了明显改善。

强化监督检查,脱贫攻坚保障有力。县委成立由县纪委牵头,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及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县扶贫办组成的全县脱贫攻坚第一专项督查组。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每次确定一个主题,只进行横向对比,只看实效,发现问题,快速通报,顶格处理。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电视台组成“助力脱贫攻坚·奋力追赶超越”电视现场问政组,每周确定1个镇办或部门,就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扶贫政策落实、工作推进、资金安排使用、干部到村入户、“四率一度”等进行现场问政,对相关包扶干部及群众进行现场采访,针对发现问题进行电视曝光,达到“红脸出汗”效果。同时,县纪委牵头设立县扶贫攻坚工作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镇办纪委(纪工委)同步设立举报点,通过专项受理、来电来信等形式,发现和受理扶贫攻坚工作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以扶贫工作为名违纪违法等行为。出台《黄陵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公开通报曝光。目前,县纪委共责任追究40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8人,诫勉谈话13人,约谈14人,通报批评3人,扣发当月工资1人。

探索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充分发挥。印发《关于开展纪律作风巩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由县纪委书记牵头,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具体负责,成立6个专项巡察组,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工作纪律、干部日常管理、村级组织“微腐败”和重点项目、三城联创以及对照问题清单自查自纠方面等方面开展了第一轮专项巡察。在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巡察工作中,抽调公检法司骨干办案力量,分三个巡察小组进驻重点项目集中的店头镇、桥山镇、阿党镇,巡察10个相关村组;在对照4方面23个问题清单和10项重点内容开展专项巡察工作中,分两个巡察小组进驻隆坊镇、县住建局、国土局、公安局等2个镇8个部门。巡察期间,鼓励群众举报,突出政治巡察,各巡察组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充分树立巡察权威。掌握了一批涉嫌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的线索,真正保持利剑的锋芒,让巡察刀刃永利。

坚持纪在法前,惩治腐败力度不减。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突破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有效发挥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严格案件审理,积极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办案中程序不规范、证据材料不全等问题,切实提高了各级办案质量,没有申诉案件发生。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总量33件(次),查办案件117件,初核了结50件,立案67件,结案67件,党政纪处分60人,党纪处分43人(开除党籍5人,党内严重警告5,党内警告33人),政纪处分31人(开除4人,降级9人,记过10人,行政警告8人),双重处分2人。乡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34人,其他人员29人。

狠抓自身建设,执纪水平切实提升。深入推进“三转”工作。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三转”方案通过审批,人员拟于近期到位。巡察办已成立,为县纪委内设机构,正科级建制,编制3人,巡察办公室主任已到任开展工作。标准化办案区建设完工,将于近日投入使用。抓好干部学习教育。始终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一方面通过党纪法规教育、以案带训、集中培训、上挂下派等措施,全面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的水平、纪律审查的能力和抵抗诱惑的定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纪检监察干部百分制考评办法(试行)》等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县纪检监察系统对《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全面、深入学习和研读,对标查找短板,坚决贯彻执行。目前,已建立了线索处置、案件督办日常监管机制和典型案件媒体公开曝光机制。

黄陵县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    时间:2017年07月25日

今年上半年,黄陵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不断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建设“两富两美”新黄陵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党规党纪有力执行。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长效化,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自上而下向基层延伸、从“关键少数”向普通党员全覆盖。坚持领导带头学、全员辅导学、讨论对照学,确保各项党章党规党纪入脑入心。坚持对标设计,细化制度机制,从制度建设入手,联合组织部出台《“三项机制”实施细则》《领导干部约谈办法》《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建立干部激励名单和警示名单,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实施严格责任追究。

层层传导压力,“两个责任”全面夯实。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出台《中共黄陵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列出县委领导班子29条党风廉政全面领导责任,明确党委班子成员9-16条不等的主体责任,筑实县委常委会成员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参照常委班子及成员做法,立足实际,制定本镇办、部门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到人,做到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以干部日常巡察督促落实。定期向县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点评通报,真正压实了主体责任。

持续纠正“四风”,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开展“八项规定”专项治理,由县纪委副书记牵头,抽调专人成立专项巡察组,紧盯假日节点、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监督巡察检查。重点加强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等隐形变异、改头换面违纪行为的查处。对第一季度及5月份“零查处”的6个镇(办)党委(党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并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目前共检查25次37个单位,发现疑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线索39个,查处案件1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约谈1人。播出《现场问政》电视栏目3期,下发“八项规定”问题通报1次,分别在黄陵廉政网、黄陵电视台公开曝光违纪人员信息14批66人、19条59人。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息0.8万条。截止6月底,全县三公经费455万元,同比下降30%。其中公务接待费用35万元,同比下降30%;公车运行费420万元,比下降30 %;会议培训费18万元,同比下降28 %。

紧盯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印发《在全县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各乡镇、各部门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层层夯实了责任。截至目前,在“四个专项治理”工作中,共查处违纪违规问题39起7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组织处理41人9件在查,其中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纪案件9起10人,党纪处分9人,通报批评1人。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县纪委先后对国务院、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总结部署会,县扶贫攻坚千人大会等会风会纪进行督查,发出会风会纪督查通报、专报8期,通报单位、村组62个,点名道姓通报镇办、部门主要负责人28人,全县会风会纪有了明显改善。

强化监督检查,脱贫攻坚保障有力。县委成立由县纪委牵头,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及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县扶贫办组成的全县脱贫攻坚第一专项督查组。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每次确定一个主题,只进行横向对比,只看实效,发现问题,快速通报,顶格处理。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电视台组成“助力脱贫攻坚·奋力追赶超越”电视现场问政组,每周确定1个镇办或部门,就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扶贫政策落实、工作推进、资金安排使用、干部到村入户、“四率一度”等进行现场问政,对相关包扶干部及群众进行现场采访,针对发现问题进行电视曝光,达到“红脸出汗”效果。同时,县纪委牵头设立县扶贫攻坚工作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镇办纪委(纪工委)同步设立举报点,通过专项受理、来电来信等形式,发现和受理扶贫攻坚工作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以扶贫工作为名违纪违法等行为。出台《黄陵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公开通报曝光。目前,县纪委共责任追究40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8人,诫勉谈话13人,约谈14人,通报批评3人,扣发当月工资1人。

探索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充分发挥。印发《关于开展纪律作风巩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由县纪委书记牵头,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具体负责,成立6个专项巡察组,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工作纪律、干部日常管理、村级组织“微腐败”和重点项目、三城联创以及对照问题清单自查自纠方面等方面开展了第一轮专项巡察。在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巡察工作中,抽调公检法司骨干办案力量,分三个巡察小组进驻重点项目集中的店头镇、桥山镇、阿党镇,巡察10个相关村组;在对照4方面23个问题清单和10项重点内容开展专项巡察工作中,分两个巡察小组进驻隆坊镇、县住建局、国土局、公安局等2个镇8个部门。巡察期间,鼓励群众举报,突出政治巡察,各巡察组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充分树立巡察权威。掌握了一批涉嫌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的线索,真正保持利剑的锋芒,让巡察刀刃永利。

坚持纪在法前,惩治腐败力度不减。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突破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有效发挥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严格案件审理,积极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办案中程序不规范、证据材料不全等问题,切实提高了各级办案质量,没有申诉案件发生。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总量33件(次),查办案件117件,初核了结50件,立案67件,结案67件,党政纪处分60人,党纪处分43人(开除党籍5人,党内严重警告5,党内警告33人),政纪处分31人(开除4人,降级9人,记过10人,行政警告8人),双重处分2人。乡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34人,其他人员29人。

狠抓自身建设,执纪水平切实提升。深入推进“三转”工作。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三转”方案通过审批,人员拟于近期到位。巡察办已成立,为县纪委内设机构,正科级建制,编制3人,巡察办公室主任已到任开展工作。标准化办案区建设完工,将于近日投入使用。抓好干部学习教育。始终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一方面通过党纪法规教育、以案带训、集中培训、上挂下派等措施,全面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的水平、纪律审查的能力和抵抗诱惑的定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纪检监察干部百分制考评办法(试行)》等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县纪检监察系统对《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全面、深入学习和研读,对标查找短板,坚决贯彻执行。目前,已建立了线索处置、案件督办日常监管机制和典型案件媒体公开曝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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