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把好“五关”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19日   

今年以来,黄陵县纪委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聚焦“四风”新动向、新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把五个关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在黄陵落地生根。

一是严把用人关,发挥人才优势。县纪委从机关和派出纪工委抽调6名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执纪审查“精兵”和财务“能手”,组成2个检查组,重点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老问题和潜入地下、隐形变异新动向开展检查、暗访。

二是严把纪律关,筑牢廉政防线。工作中,要求检查组人员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检查情况,不得瞒报或者擅自处置发现的问题,对发现的疑似问题逐一进行汇总,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同时,要廉洁自律,时刻保持良好作风,检查期间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礼品礼金,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严把线索关,强化线索管理。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不准私自留存、查阅、摘抄问题线索,对纪检干部打听问题线索的,做好报告和登记备案工作。问题线索统一由分管副书记提出分办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科室。承办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

四是严把审查关,力促提质增速。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科室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审查过程充分听取被审查人陈述,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严格禁止使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手段。

五是严把审理关,提高办案实效。审理工作坚持集体审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审理工作结束后由审理部门形成审理报告,审理报告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常委会前要与各常委充分沟通后,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黄陵:把好“五关”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时间:2017年06月19日

今年以来,黄陵县纪委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聚焦“四风”新动向、新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把五个关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在黄陵落地生根。

一是严把用人关,发挥人才优势。县纪委从机关和派出纪工委抽调6名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执纪审查“精兵”和财务“能手”,组成2个检查组,重点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老问题和潜入地下、隐形变异新动向开展检查、暗访。

二是严把纪律关,筑牢廉政防线。工作中,要求检查组人员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检查情况,不得瞒报或者擅自处置发现的问题,对发现的疑似问题逐一进行汇总,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同时,要廉洁自律,时刻保持良好作风,检查期间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礼品礼金,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严把线索关,强化线索管理。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不准私自留存、查阅、摘抄问题线索,对纪检干部打听问题线索的,做好报告和登记备案工作。问题线索统一由分管副书记提出分办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科室。承办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

四是严把审查关,力促提质增速。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科室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审查过程充分听取被审查人陈述,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严格禁止使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手段。

五是严把审理关,提高办案实效。审理工作坚持集体审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对争议较大的及时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审理工作结束后由审理部门形成审理报告,审理报告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常委会前要与各常委充分沟通后,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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