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公布实施后,黄陵县纪委先后采取专题辅导、交流讨论等形式,对《工作规则》九章共57条内容进行全面深入学习研读。要求全体干部在纪律审查工作实践中坚决剔除陈规陋习,打破思维定势,严格按流程和规矩办事,切实增强“四种意识”。
一是讲政治,增强责任意识。监督执纪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工作规则》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明确了线索处置、初核、审查、审理等各项工作规程和工作程序,划定了负面清单,监督执纪者必须坚守“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不断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守规矩,增强纪律意识。《工作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提出新标准和高要求,特别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变化,纪检体制的革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教训,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三是敢作为,增强担当意识。《工作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充分说明纪检机关正人先正己的决心和勇气。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有胸怀“天下为公”的公平正义和不为私利的纯洁思想,摒弃任何私心杂念,把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崇高追求,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当,确保纪律审查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四是讲流程,增强程序意识。《工作规则》是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的根本大法,必须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强化执纪监督工作的新起点,严格落实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审理、监督管理及相关审批、报备、请示报告等程序性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县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程序,强化内部监督,真正让规则成为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