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清风畅龙乡——黄陵县2016年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6日   

2016年,黄陵县委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层层传导压力,“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县委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年初及时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心安排部署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修订)》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修订)》。坚持以上率下、逐层签字背书,制定领导班子和“一把手”责任清单,全面夯实了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级领导定期对包联乡镇和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全县6个镇(办)和98个部门单位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单独考核,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与日常督查检查、民主测评评议、业务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10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4个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确保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注重宣传教育,廉洁防线不断巩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黄陵县始终注重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岗位廉政、警示和典型示范教育,不断加强廉政宣传和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主题的党纪法规教育活动,营造了人人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中央新出台的准则、条例,组织县委中心组学习10次,举办龙乡大讲堂4次,全县科级干部、农村、机关单位党员轮训班9期,培训5000余人。分3批组织591名村“三委会”干部赴红石崖监狱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等媒体,通过编发简报、开辟专栏,举办演讲比赛、作品征集、现身说法活动,以及编印典型案例等形式,广泛开展廉政宣传,累计在市级以上媒体登载党风廉政方面的信息及宣传稿件246条,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手机短信13次1.3万余条。在全县营造了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深化作风建设,“八项规定”落地生根。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黄陵县聚焦“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新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对公款吃请、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公车私用、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等问题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30余次,赴外县交叉检查1次。由县纪委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开展八项规定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查处曝光违纪典型问题案件16件,处理24人。全县“三公”经费开支829万元,同比下降32%。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推行县纪委书记督查镇办、纪委常委督查部门、纪工委督查分管单位、镇办纪委督查站所的“四级督查”制度,有效推动了机关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在全县形成了真抓实干的良好局面。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对评议排名靠后的单位实施了约谈。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惠民政策落实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等重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开展了项目建设、行政审批、食品药品安全、精准扶贫等工作的执法监察。重点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请销假制度及“吃空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3名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给予党政纪处分,追缴多领取的工资35743.6元。围绕2+1”三城联创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督查,发出《督查通报》36期,制作播出《现场问政》节目8期,出台《黄陵县“2+1”三城联创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约谈相关责任人9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纪律处分2人。

落实“三项机制”,干部监管有力有效。选人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县委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和省委出台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健全完善了干部选任监督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现象。加强对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对新提拔的59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截止目前,共备案乡科级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24人次。县委实行乡镇换届纪律监督包干负责制,每位县级领导对所联系镇(办)领导班子换届纪律全程负责,县纪委常委对所联系镇(办)党委(党工委)换届纪律加强督查,镇(办)纪委(纪工委)全程监督,确保了全县镇(办)换届期间风清气正。

保持高压态势 ,纪律审查力度不减。纪律审查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黄陵县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信访举报网络体系,专人负责和维护信访管理和12388网上举报系统。落实县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和副科级以上纪检监察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坐班接访、镇(办)纪委(纪工委)书记定点接访等制度。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办案协作区制度,拓宽案源渠道,落实办案责任,做到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出台《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今年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案件线索123件。结合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创新开展“四查三清一问责”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资源富集村、城中村、征地拆迁村等农村基层干部腐败案件,全县6个镇(办)全部消除“零查处”,共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套取资金、工作失职等违纪案件9起,其中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2人、党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0件次,初核了结38件,立案104件,结案10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9人。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县委先后3次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下发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任务分工》,对反馈的5个方面16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实行“销号制”管理,开展专项督查,巡视组交办的37件信访件中,立案7件、了结28件、正在办理1件、暂存1件,移送司法1人,党政纪处分13人,提醒谈话7人,组织处理1人。

强化队伍建设,执纪水平不断提升。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是我们事业取得成功的关键。县委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在人员配备、经费预算、干部任用等方面予以倾斜,旗帜鲜明地为纪委查办案件排除干扰、当好后盾。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县纪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纪检监察相关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今年已提拔使用纪检监察干部3名。按照“打铁先要自身硬”的要求,把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以案代训、集中培训、上挂下派等措施,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在纪检监察系统推行《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机关干部职工去向动态管理公告》和《干部百分制考评办法(试行)》等内部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对不守纪律、工作不力、跑风漏气、压案抹案、以案谋私的坚决严惩,对1名副科级纪检监察干部给予了免职处理。

廉洁扬正气,新风畅龙乡。黄陵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团结奋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党风廉洁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实现黄陵“两富两美”新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廉洁清风畅龙乡——黄陵县2016年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    时间:2016年12月06日

2016年,黄陵县委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层层传导压力,“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县委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年初及时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心安排部署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修订)》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修订)》。坚持以上率下、逐层签字背书,制定领导班子和“一把手”责任清单,全面夯实了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级领导定期对包联乡镇和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全县6个镇(办)和98个部门单位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单独考核,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与日常督查检查、民主测评评议、业务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10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4个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确保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注重宣传教育,廉洁防线不断巩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黄陵县始终注重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岗位廉政、警示和典型示范教育,不断加强廉政宣传和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主题的党纪法规教育活动,营造了人人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中央新出台的准则、条例,组织县委中心组学习10次,举办龙乡大讲堂4次,全县科级干部、农村、机关单位党员轮训班9期,培训5000余人。分3批组织591名村“三委会”干部赴红石崖监狱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等媒体,通过编发简报、开辟专栏,举办演讲比赛、作品征集、现身说法活动,以及编印典型案例等形式,广泛开展廉政宣传,累计在市级以上媒体登载党风廉政方面的信息及宣传稿件246条,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手机短信13次1.3万余条。在全县营造了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深化作风建设,“八项规定”落地生根。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黄陵县聚焦“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新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对公款吃请、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公车私用、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等问题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30余次,赴外县交叉检查1次。由县纪委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开展八项规定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查处曝光违纪典型问题案件16件,处理24人。全县“三公”经费开支829万元,同比下降32%。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推行县纪委书记督查镇办、纪委常委督查部门、纪工委督查分管单位、镇办纪委督查站所的“四级督查”制度,有效推动了机关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在全县形成了真抓实干的良好局面。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对评议排名靠后的单位实施了约谈。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惠民政策落实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等重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开展了项目建设、行政审批、食品药品安全、精准扶贫等工作的执法监察。重点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请销假制度及“吃空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3名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给予党政纪处分,追缴多领取的工资35743.6元。围绕2+1”三城联创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督查,发出《督查通报》36期,制作播出《现场问政》节目8期,出台《黄陵县“2+1”三城联创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约谈相关责任人9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纪律处分2人。

落实“三项机制”,干部监管有力有效。选人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县委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和省委出台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健全完善了干部选任监督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现象。加强对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对新提拔的59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截止目前,共备案乡科级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24人次。县委实行乡镇换届纪律监督包干负责制,每位县级领导对所联系镇(办)领导班子换届纪律全程负责,县纪委常委对所联系镇(办)党委(党工委)换届纪律加强督查,镇(办)纪委(纪工委)全程监督,确保了全县镇(办)换届期间风清气正。

保持高压态势 ,纪律审查力度不减。纪律审查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黄陵县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信访举报网络体系,专人负责和维护信访管理和12388网上举报系统。落实县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和副科级以上纪检监察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坐班接访、镇(办)纪委(纪工委)书记定点接访等制度。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办案协作区制度,拓宽案源渠道,落实办案责任,做到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出台《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今年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案件线索123件。结合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创新开展“四查三清一问责”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资源富集村、城中村、征地拆迁村等农村基层干部腐败案件,全县6个镇(办)全部消除“零查处”,共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套取资金、工作失职等违纪案件9起,其中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2人、党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0件次,初核了结38件,立案104件,结案10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9人。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县委先后3次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下发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任务分工》,对反馈的5个方面16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实行“销号制”管理,开展专项督查,巡视组交办的37件信访件中,立案7件、了结28件、正在办理1件、暂存1件,移送司法1人,党政纪处分13人,提醒谈话7人,组织处理1人。

强化队伍建设,执纪水平不断提升。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是我们事业取得成功的关键。县委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在人员配备、经费预算、干部任用等方面予以倾斜,旗帜鲜明地为纪委查办案件排除干扰、当好后盾。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县纪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纪检监察相关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今年已提拔使用纪检监察干部3名。按照“打铁先要自身硬”的要求,把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以案代训、集中培训、上挂下派等措施,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在纪检监察系统推行《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机关干部职工去向动态管理公告》和《干部百分制考评办法(试行)》等内部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对不守纪律、工作不力、跑风漏气、压案抹案、以案谋私的坚决严惩,对1名副科级纪检监察干部给予了免职处理。

廉洁扬正气,新风畅龙乡。黄陵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团结奋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党风廉洁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实现黄陵“两富两美”新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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