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对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18日   

为认真贯彻党十八届六中全会及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要求,维护党纪、政纪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黄陵县纪委、监察局日前决定,对全县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范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公职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从11月15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自查、检查、分析汇三个阶段进行。检查内容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归档,受处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工资待遇的办理和执行,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内年度考核等情况,以及其他有关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检查采取的方法是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公职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查阅组织、人社部门管理的受处分干部档案,准确掌握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归档、工资待遇执行、年度考核等情况。

工作中要求,各相关单位,特别是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权限,及时对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检查组要牢记职责,严守纪律,保证检查结果的客观准确;对不按规定执行处分决定或执行处分决定打折扣的,要进行造册登记,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直至纪律处分;要分清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认真梳理归类,查找问题根源,研究解决措施,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到位,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

黄陵:对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18日

为认真贯彻党十八届六中全会及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要求,维护党纪、政纪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黄陵县纪委、监察局日前决定,对全县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范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公职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从11月15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自查、检查、分析汇三个阶段进行。检查内容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归档,受处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工资待遇的办理和执行,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内年度考核等情况,以及其他有关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检查采取的方法是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公职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查阅组织、人社部门管理的受处分干部档案,准确掌握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归档、工资待遇执行、年度考核等情况。

工作中要求,各相关单位,特别是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权限,及时对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检查组要牢记职责,严守纪律,保证检查结果的客观准确;对不按规定执行处分决定或执行处分决定打折扣的,要进行造册登记,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直至纪律处分;要分清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认真梳理归类,查找问题根源,研究解决措施,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到位,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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