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深化推进,持续发力加压,黄陵县纪委日前下发《关于国庆期间严防“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上紧正风肃纪“发条”, 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全县干部群众过上一个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节日。
《通知》指出,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国庆期间有关规定要求,把学习规定要求和“两学一做”活动相结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做到收敛知止、不逾规矩。让廉洁过节成为一种习惯和风气,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国庆期间各项纪律规定,严明规矩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在坚持和深化中确保各项纪律规矩有效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监督重点,集中力量跟踪检查违规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类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电子礼品卡或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请、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或到隐秘私人会所(食堂)接受宴请;违反公车封存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领导干部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福利或实物;违规公款购买景点门票或利用职权免票参观等“四风”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要突出从严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按照“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对“四风”问题突出、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