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促进干部作风转变,黄陵县日前下发通知,对全县执行“八项规定”及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从4月29日开始至5月中旬结束,重点检查干部作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检查采取明察与暗查相结合的形式,通过走访和询问,深入宾馆酒店、茶楼以及会所暗查公款吃请情况,在旅游景点检查公车私用情况,了解各乡镇、单位在“五一”前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及工作纪律等情况。并通过调取乡镇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卷,推动乡镇基层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消除“零查处”。
为确保专项检查顺利进行,县纪委成立以县纪委副书记杨文鹏为组长,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刘珊为副组长的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组下设由6个乡镇组、1个综合抽查组组成的7个专项检查小组,分别由县纪委各副书记、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任组长,6个派出纪工委书记及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派出纪工委干部为成员。工作中要求,各镇纪委、桥山街道纪工委要对本级机关及所辖站所进行检查。各检查组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检查情况;检查中要严明工作纪律,保持良好作风,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礼品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