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于3月21日召开后,黄陵县纪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及时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县纪委于3月22日专题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情况,并组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3月23日,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上,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分别强调了此项工作。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全县实际印发《关于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安排意见》,成立了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督促各级各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夯实责任,要求全县在6月底前全面消除“零查处”。
严肃考核查处问责。建立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工作联系点制度,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并建立月报告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对6月份仍未消除“零查处”的,将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导致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在乡镇换届工作中将不予提拔,问题严重的建议组织部门予以调岗或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