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五个狠抓”强化2016年反腐倡廉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15日   
中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八次全会召开后,黄陵县高度重视,及时采取召开纪委常委会、全体干部会等形式,认真传达全会精神,研究讨论贯彻措施,提出“五个狠抓”,强化2016年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起好头、开好步。
    狠抓纪律建设。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加强对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坚决查处政治纪律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拉帮结派、对抗组织、欺瞒组织的问题;坚决查纠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在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严格把政治关、廉洁关,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借鉴中省巡视工作经验,开展专项巡查工作,重点针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开展专项巡查,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注重完善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制度成果,扎细扎密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局面。
   狠抓 “两个责任” 落实。在协助党委抓好责任分解的基础上、逐级传导压力,夯实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善加运用,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对违纪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坚持纪在法前,切实从严执纪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及“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坚决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倒逼责任落实。
    狠抓正风肃纪。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扭住“四风”不放,抓住重要节点,紧盯享乐奢靡,言出纪随、从严执纪,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成为常态。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进行问责。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单位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的督查,安排对一部分重点部门单位进行执法和效能监察。继续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督查力度,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随时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和巡查,坚持在县电视台开设 “百姓问政”栏目,促进干部作风不断改进。
    狠抓纪律审查。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发挥好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研究反腐败工作情况,加强交流,密切协作。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借鉴中省巡视工作经验,以纪律为尺子,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积极发挥各派出纪工委作用,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以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狠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解决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狠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照中省市纪委“三转”要求,全面完成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第二轮内设机构整合调整,进一步厘清职能定位;出台各镇纪委书记和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注重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提升,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对政治意识不强或能力不足的纪检干部予以清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黄陵:“五个狠抓”强化2016年反腐倡廉工作
来源:    时间:2016年03月15日
中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八次全会召开后,黄陵县高度重视,及时采取召开纪委常委会、全体干部会等形式,认真传达全会精神,研究讨论贯彻措施,提出“五个狠抓”,强化2016年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起好头、开好步。
    狠抓纪律建设。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加强对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坚决查处政治纪律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拉帮结派、对抗组织、欺瞒组织的问题;坚决查纠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在县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严格把政治关、廉洁关,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借鉴中省巡视工作经验,开展专项巡查工作,重点针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开展专项巡查,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注重完善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制度成果,扎细扎密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局面。
   狠抓 “两个责任” 落实。在协助党委抓好责任分解的基础上、逐级传导压力,夯实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善加运用,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对违纪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坚持纪在法前,切实从严执纪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及“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坚决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倒逼责任落实。
    狠抓正风肃纪。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扭住“四风”不放,抓住重要节点,紧盯享乐奢靡,言出纪随、从严执纪,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成为常态。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进行问责。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单位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的督查,安排对一部分重点部门单位进行执法和效能监察。继续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督查力度,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随时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和巡查,坚持在县电视台开设 “百姓问政”栏目,促进干部作风不断改进。
    狠抓纪律审查。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发挥好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研究反腐败工作情况,加强交流,密切协作。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借鉴中省巡视工作经验,以纪律为尺子,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积极发挥各派出纪工委作用,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以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狠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解决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狠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照中省市纪委“三转”要求,全面完成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第二轮内设机构整合调整,进一步厘清职能定位;出台各镇纪委书记和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注重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提升,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对政治意识不强或能力不足的纪检干部予以清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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