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十个严禁”促廉洁过节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05日   

为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黄陵县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发挥纪检监察网站作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新颁布的《准则》、《条例》以及中省市关于廉洁过节的一系列精神要求,营造廉洁过节氛围。要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发布纪律要求,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警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做到早提醒、早预防。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准则》规定要求,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各类消费卡、购物卡;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企业食堂;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党总支)主体责任,从严教育、管理、约束干部职工,研究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要对其所管辖的部门单位、站所执行“十个严禁”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县纪委将不定期进行抽查。要严格“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人的责任。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黄陵:“十个严禁”促廉洁过节
来源:    时间:2016年01月05日

为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黄陵县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发挥纪检监察网站作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新颁布的《准则》、《条例》以及中省市关于廉洁过节的一系列精神要求,营造廉洁过节氛围。要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发布纪律要求,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警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做到早提醒、早预防。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准则》规定要求,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各类消费卡、购物卡;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企业食堂;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党总支)主体责任,从严教育、管理、约束干部职工,研究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要对其所管辖的部门单位、站所执行“十个严禁”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县纪委将不定期进行抽查。要严格“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人的责任。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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