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坚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实施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发挥监督作用。
一是监督“三资”管理,把好村资产大门。村每一笔支出、每一张发票,包括买根针,卖颗钉,监委会都要监督审核,签字后报销入账。村里发包荒地、资产处置等,由村委会拿出意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村支部、监委会和村委会共同签字才能算数。
二是监督村务公开,让老百姓明白。要及时督促村“两委会”定期不定期公开村财务收支、资产资源使用和租赁、计划生育、工程建设,惠农补贴等情况,接受村民监督。公开的内容监委会审核把关签字,并及时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反馈村两委会改进和改正。
三是监督重要事项,把好事办好。村监委会说到底要为人民群众服务,要为村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村上每项中心工作确定、惠民补贴发放,监委会都要及时跟踪监督落实,认真监察督促。发现落实不到位或村民有意见的,及时向“两委会”反馈消息,督促其整改解决。
四是监督干部效能,体现为民务实清廉。群众有时对村干部有看法,主要是干部只说不做,群众气就不顺。所以监委会就要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村两委成员述职,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增强其责任感。平时也要深入农户征询群众对村“两委会”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人员做好整改,并及时向群众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