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67个部门行业集中进行政风行风测评宣传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17日   

10月29日,黄陵县组织29个行政管理部门(单位)、19个行政执法部门(单位)、19个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共计67个部门,集中在县城中心广场进行政风行风测评宣传活动,以此促部门行业作风转变。

为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高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黄陵县决定开展2015年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并把10月29日确定为测评宣传日,由67个部门单位组织所属部门行业上街开展宣传活动,在县城中心广场设立测评宣传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部门行业法律法规、执法规范、工作程序、服务承诺,开展政策咨询,受理投诉、公布举报电话等。与往年不同的是,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专门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点,向社会各界群众发放测评表,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现场随机测评。据统计,整个活动累计悬挂各类横幅64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100余份,制作展板332块,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316个;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发放《政风行风问卷测评表》2700份。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张凤舞、县人大副主任丁石虎、县政协副主席杨永泰,以及县纪委、监察局常委班子成员,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就当天的宣传日活动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

据悉,测评结果按政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三个序列得分排出先后名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于测评结束后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和等次。测评结果将纳入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本年度被评为“一般”等次的部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予以约谈提醒。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的部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警示训诫。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部门(单位)列为下年度重点评议对象,并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评定为“较差”等次的部门(单位),建议有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对相关负责人予以相应处理。

黄陵:67个部门行业集中进行政风行风测评宣传
来源:    时间:2015年11月17日

10月29日,黄陵县组织29个行政管理部门(单位)、19个行政执法部门(单位)、19个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共计67个部门,集中在县城中心广场进行政风行风测评宣传活动,以此促部门行业作风转变。

为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高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黄陵县决定开展2015年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并把10月29日确定为测评宣传日,由67个部门单位组织所属部门行业上街开展宣传活动,在县城中心广场设立测评宣传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部门行业法律法规、执法规范、工作程序、服务承诺,开展政策咨询,受理投诉、公布举报电话等。与往年不同的是,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专门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点,向社会各界群众发放测评表,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现场随机测评。据统计,整个活动累计悬挂各类横幅64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100余份,制作展板332块,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316个;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发放《政风行风问卷测评表》2700份。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张凤舞、县人大副主任丁石虎、县政协副主席杨永泰,以及县纪委、监察局常委班子成员,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就当天的宣传日活动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

据悉,测评结果按政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三个序列得分排出先后名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于测评结束后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和等次。测评结果将纳入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本年度被评为“一般”等次的部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予以约谈提醒。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的部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警示训诫。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部门(单位)列为下年度重点评议对象,并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评定为“较差”等次的部门(单位),建议有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对相关负责人予以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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