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干部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县委组织部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沟通,日前,黄陵县出台《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确定成员单位。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县计生局、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办)组成,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
二、明确主要职责。干部监督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有五项:一是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通报各成员单位职责范围内信访举报、立案查处等干部监督信息;三是交流分析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讨论提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协调涉及多个部门参加的有关干部监督工作;五是其他需要干部监督联席会议解决的问题。
三、加强信息沟通。县委组织部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沟通信息,通报科级干部选拨任用工作中的信访举报线索及处理情况;对拟出台的干部监督制度规定,征求成员单位的意见。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沟通信息,具体内容为,县纪委监察局:科级干部违纪问题信访举报,违反“八项规定”调查、处理,违纪案件初核、立案、查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等情况。县委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相关单位“一票否决”,以及科级干部干扰、影响执行公务调查处理情况。县法院:公职人员受刑事处罚以及未给予刑事处罚,但确实存在违法问题有关情况;科级领导干部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义务有关情况。县检察院:全县公职人员被立案、侦查、批准或决定逮捕情况。县公安局:公职人员嫖娼、赌博、吸毒、交通肇事逃逸,,被正式立案和采取相关措施及出入境情况。县人社局:干部违反考核奖惩、职称评定、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等有关规定,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情况。县审计局: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中发现的科级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涉嫌经济犯罪的线索。县信访局:反映科级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在信访案件查办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科级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及组织人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情况。县计生局:科级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有关情况。县安监局: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单位,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及责任追究情况。乡镇(街道办):科级干部“八小时外”现实表现,特别是履行家庭责任、社会责任等情况。
四、规范运行机制。一是定期召开会议。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二是按月报告信息。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干部监督信息工作,并确定1名联络员,每月5日前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送1次干部监督信息。三是重大事项通报。重要干部监督信息可先通过电话或口头通报,事后及时补报相关书面材料。
五、严明纪律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收集、报送等制度,加强工作衔接和配合,确保信息交流、沟通及时,不漏报、不迟报。各单位负责干部监督信息交流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保证收集、通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漏信息内容。要重视干部监督信息的综合运用,充分发挥其在干部选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