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双龙镇:“三项措施”推进村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21日   

黄陵县双龙镇自2009年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以来,后在12个村组建了民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委会),通过狠抓教育培训,注重业务指导,强化监督检查,该组织在监督村级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产业开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纪检监察组织在村级的延伸。

今年是村级组织换届之年,村级班子换届工作全面实施,能否将村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宣传好、组织好、实施好,产生政治过硬、作风扎实、敢抓敢管的监委会班子,直接决定着该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双龙镇党委、镇纪委通过加强宣传动员、严把选人标准、严格操作程序三项措施,确保村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双龙镇已成功选举产生12个村监委会组织。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切实做好基础工作。要求各村就监委会基本职能、产生方式等相关知识向广大村民进行宣传,赢得村民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同时,组建双龙镇选举工作委员会,深入村组、农户,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摸准吃透村情,对现有村监委会成员的年龄、文化、性别、能力及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相关业务人员搞好培训,做好基础性工作,把握工作主动权。同时,将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与村“两委会”同安排、同部署,落实班子成员包抓责任,一并督查落实,实行驻村指导。

二是严把选人标准,切实配强配优班子。村监委会原则上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不设副主任。村监委会候选人在村党支部的组织下,由村民或村民代表提出,报镇党委备案,不得指定或委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活动,受刑事处理的;无故拖欠集体资金不还的;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村民不得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村“两委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等一律不得列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候选人原则要求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浓、工作能力强、原则把握准、保密观念强、群众基础好、自身要求严、公众形象好

三是严守选举程序,切实依法规范操作。村监委会与村民委员会的产生方式、程序一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关于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名、选举的办法和要求进行。村支部要将《选举办法》耐心向选民做好解释说明,确保选民意愿得到准确表达。选举中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方法步骤办事,做到法定的程序一步不能少,应当交给群众办的事不能留。严禁以举手表决、组织委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

黄陵县双龙镇:“三项措施”推进村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来源:    时间:2015年04月21日

黄陵县双龙镇自2009年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以来,后在12个村组建了民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委会),通过狠抓教育培训,注重业务指导,强化监督检查,该组织在监督村级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产业开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纪检监察组织在村级的延伸。

今年是村级组织换届之年,村级班子换届工作全面实施,能否将村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宣传好、组织好、实施好,产生政治过硬、作风扎实、敢抓敢管的监委会班子,直接决定着该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双龙镇党委、镇纪委通过加强宣传动员、严把选人标准、严格操作程序三项措施,确保村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双龙镇已成功选举产生12个村监委会组织。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切实做好基础工作。要求各村就监委会基本职能、产生方式等相关知识向广大村民进行宣传,赢得村民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同时,组建双龙镇选举工作委员会,深入村组、农户,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摸准吃透村情,对现有村监委会成员的年龄、文化、性别、能力及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相关业务人员搞好培训,做好基础性工作,把握工作主动权。同时,将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与村“两委会”同安排、同部署,落实班子成员包抓责任,一并督查落实,实行驻村指导。

二是严把选人标准,切实配强配优班子。村监委会原则上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不设副主任。村监委会候选人在村党支部的组织下,由村民或村民代表提出,报镇党委备案,不得指定或委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活动,受刑事处理的;无故拖欠集体资金不还的;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村民不得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村“两委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等一律不得列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候选人原则要求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浓、工作能力强、原则把握准、保密观念强、群众基础好、自身要求严、公众形象好

三是严守选举程序,切实依法规范操作。村监委会与村民委员会的产生方式、程序一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关于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名、选举的办法和要求进行。村支部要将《选举办法》耐心向选民做好解释说明,确保选民意愿得到准确表达。选举中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方法步骤办事,做到法定的程序一步不能少,应当交给群众办的事不能留。严禁以举手表决、组织委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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