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黄陵县政府综合系统纪工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纪委全会、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定好位、正好心、定好规、履好职,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把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阶段而不懈努力。
一、定好位,明晰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县纪委、监察局总体部署,针对政府综合系统各部门权力集中、职能各异,管控,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按照“突出主业强监督、明晰主体夯责任、围绕热点抓治理、转变作风提素质”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深化“三转”,落实责任,准确把握纪工委职能定位,聚焦主业,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管到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严格监督政府综合系统各部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主责意识,准确把握定责、履责、追责要求。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建立追究问责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常态化,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
二、正好心,强化两个意识。一是强化执纪意识。坚持纪检监督精准发力,民主监督协同发力,明确党的各项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督促政府综合系统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不断强化自觉遵纪、主动执纪的意识。二是强化自律意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健全岗位责任体系,规范纪工委工作流程和标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严格执行《纪检干部十严禁》,杜绝“灯下黑”、“不作为”等问题。坚持“干部轮岗轮训”,强化实践锻炼,增强自律意识,提高纪工委干部执法执纪能力。
三、定好规,完善三项制度。一是建立“三查三报告”制度。坚持“日常巡查、半年督查、年终检查”,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督促系统内党委(总支)报告责任制贯彻、年度重点工作 、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二是健全工作台账制度。结合部门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建立干部廉政、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党风廉政工作台账,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廉政责任。三是推行岗位替代、工作纪实制度。在系统内5个党委(总支)全面推行岗位替代制度,提高工作效能和办事效率。探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纪实手册制度,做到全日程纪实、全过程留痕、全方位监督。
四、履好职,突出四项工作。一是严明作风纪律。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弛而不息纠 “四风”,坚持不懈抓作风。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教育,不断强化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坚决克服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三公”经费支出额度大、增幅大的部门单位,解决超标准接待、大额票据报销等问题。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乔迁等名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等问题。结合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对公车使用、干部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等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三是突出专项治理。围绕“十件大事”、 惠民“十件实事”和政府综合系统8个单位实施的重点项目,开展督查,促进项目顺利实施。重点对国土、人社、住建、计生、环保等部门执法过程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进行专项治理;加强对餐饮服务、娱乐场所,酒店宾馆及周边农家乐专项检查力度,查处曝光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四是严肃案件查办。坚持全员办案。建立领导包抓干部参与办案机制,要求纪工委所有领导及干部必须全部参与办案,每人每年自办案件不少于2件。同时,严格执行案件查办审批程序,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办案督办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突出办案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窗口单位、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不依法行政,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意识淡薄,作风粗暴、办事不公等方面的案件,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三公”消费、变相公款旅游等顶风违规违纪问题,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