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委近日印发《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提出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四风”问题,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工作意见》提出,2015年黄陵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有六方面工作任务:一是强化纪律建设,严明政治规矩;二是突出责任追究,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三是深化作风建设,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四是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腐败案件;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六是是全面深化“三转”,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工作意见》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任务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工作主动性不够、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实施一案双查、倒追责任,并纳入到全县的大考核之中,实行“一票否决”;县廉责办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当好县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认真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黄陵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