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往往是腐败的高发时节。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黄陵县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执纪监督,确保度过一个务实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
重申纪律规定,倡导节俭过节。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廉洁过节的通知》,重申廉洁过节纪律规定。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茶、花卉干果及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等,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强化明察暗访,严查违纪行为。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春节期间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成立8个明察暗访组,采取不打招呼、直击现场、随机检查的方式,检查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十二个严禁”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查处“八个节日腐败问题”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落实“一案三查”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直接责任。对于媒体曝光的问题,迅速进行查处和回应。
注重廉政教育,营造廉洁氛围。针对节日腐败特点,大力开展提醒教育、警示教育、形势教育。于元旦、春节前夕分别向全县1000余名县级、科级领导干部下发廉政手机短信,于春节前向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下发《致全县领导干部的一封廉政提醒信》,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各级党组织集中观看《小官大贪》、《四风之害》等廉政警示教育片,教育领导干部时刻保持警钟长鸣。结合全县上下开展学习贯彻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活动,统一购置《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并下发至县级四套班子领导及县纪委领导干部,使领导干部在学习中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