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10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黄陵县纪委日前下发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
    明确建档范围。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建档范围为全县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监委会主任;社区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监委会主任。
    规范建档内容。建档内容为农村基层干部基本情况,奖惩、计划生育、受到举报反映及查处、本人办理婚丧嫁娶及报告重大事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风、工作业绩、执行党务公开、村(居)务财务公开、社会评价等方面情况。
    夯实责任主体。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建档工作由各乡镇(城区街道办)纪委(纪工委)负责,各村(居)民监督委会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廉政档案的建档、信息变更、日常管理工作。
    强化考核奖惩。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由农村基层干部本人填写,村(居)民监督委会审核后在村(社区)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上公开,接受监督。各乡镇(城区街道办)纪委(纪工委)对农村基层干部个人填写内容不定期进行抽查。凡农村基层干部个人填写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每年年底村(居)民监督委会对村(社区)“两委”会成员正确履职情况进行测评考核,结果报乡镇(城区街道办)纪委(纪工委)备案,并作为对村(社区)干部考核、奖惩、评优的重要依据。
黄陵: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
来源:    时间:2014年12月10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黄陵县纪委日前下发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
    明确建档范围。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建档范围为全县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监委会主任;社区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监委会主任。
    规范建档内容。建档内容为农村基层干部基本情况,奖惩、计划生育、受到举报反映及查处、本人办理婚丧嫁娶及报告重大事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风、工作业绩、执行党务公开、村(居)务财务公开、社会评价等方面情况。
    夯实责任主体。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建档工作由各乡镇(城区街道办)纪委(纪工委)负责,各村(居)民监督委会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廉政档案的建档、信息变更、日常管理工作。
    强化考核奖惩。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由农村基层干部本人填写,村(居)民监督委会审核后在村(社区)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上公开,接受监督。各乡镇(城区街道办)纪委(纪工委)对农村基层干部个人填写内容不定期进行抽查。凡农村基层干部个人填写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每年年底村(居)民监督委会对村(社区)“两委”会成员正确履职情况进行测评考核,结果报乡镇(城区街道办)纪委(纪工委)备案,并作为对村(社区)干部考核、奖惩、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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