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黄陵县日前就进一步巩固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工作目标、对象范围、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等,有效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五年工作规划任务的落实。
《意见》指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实施对象范围为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意见》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主要工作内容有五项。一是严格摸清职权底数。各单位要全面清理和明确行使的各类职权,认真分项梳理,摸清职权底数,进一步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办事时限和监督方式等。对单位人、财、物管理等职权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内部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固化工作流程。二是有针对性地查找廉政风险点。对2012年以来确定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一次全面查遗补漏,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通过自已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集体定等多种形式,重点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业务、权力行使、制度机制以及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三是认真评定风险等级。采取各种形式,对岗位、科室、单位查找出的所有风险点进行等级评定。结合单位职权,对每个风险点做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评定,并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议评定。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四是完善风险防控措施。针对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等级,从制度建设、岗位责任、业务标准和操作流程、信息防控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特别要对一级风险点进行重点防控。五是加强风险预警管理。实施科技信息化防控,不断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科技”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通过网上电子信息监控管理模式,实现廉政风险动态化管理。对有可能引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实施风险预警。适时采取风险提示、批评教育、警示训诫、立案查处等措施,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切实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
《意见》要求,工作中一要夯实工作责任。各党委(党组)、党总支是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完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带头加强自我防范约束。二要抓好典型示范。在坚持全面推进的同时,着力培育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示范点,为全县整体推进树立典型和样板。三要加强组织协调。把巩固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反腐倡廉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不断加大指导、检查和考核力度,对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