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端正党风,严肃党纪,强化民主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省市有关规定,黄陵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监督员管理办法》。
《办法》共分为十章三十五条,明确了党风廉政监督员的聘任、职责、权利、义务和组织管理等内容。《办法》规定,县纪委对党风廉政监督员的管理、落实和发挥作用的情况,将进行不定期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对先进党风廉政监督员给予表彰;对不按要求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予以解聘,并追究相关责任。《办法》的出台,使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真正成为“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反腐倡廉的‘监督哨’,了解干部的‘显微镜’,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纪委工作的“千里眼”,进一步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