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转变作风、提高效率,黄陵县纪委、监察局日前对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调整,由101个精简为9个。
此次精简根据上级纪委和县委有明确要求、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取消或不再参与的有92个,保留或继续参与的9个。
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县各级纪检检察机关要深入落实“三转”要求,加大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力度,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