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践行群众路线,狠刹“五一”等重要假日节点不正之风,黄陵县纪委、监察局日前下发《关于强化执纪监督严格“五一”等重要假日节点遵守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查纠违反“八项规定”行为,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好转。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廉洁意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办公用房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发送廉政短信、观看先进事迹专题片、开展反面警示教育、新闻媒体监督等有效形式,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意识,扎实抓好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期间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和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坚决执行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公款姓公,公权为民,正真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形式在节假日及其它时间滥发奖金、福利和实物;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和单位干部职工联欢活动;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在单位停放封存;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和借机揽财。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日常性监督与阶段性检查抽查相结合、明察暗访与随机督查结合相结合,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执行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带头纠正“四风”,正真成为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