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陵县双龙镇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公务用车使用问题,采取三项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使公车管理有章可循、处理有规可依。
公车管理“三统一”。一是统一登记。建立登记台账,对镇机关及各站所公务用车品牌型号、车牌号、车辆类型、联系电话等统一进行登记,方便监督查询;二是统一实行月报告制度。镇机关及各站所每月将公务车辆使用维修费、油料费、行驶里程等上报镇纪委,接受监督;三是统一配备公务用车卡,以亮明公车“身份”,方便接受群众及社会各界监督。
公务用车“九不准”。一是不准用公车办私事;二是不准公车参与婚丧嫁娶及私人喜庆;三是不准用公车学习驾驶;四是不准公车停放或出入营业性场所;五是不准公车外借他人;六是不准单位驾驶员擅自驾驶外出;七是不准遮掩损毁公车表示等;八是不准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上下班;九是不准用公车从事旅游、娱乐、宴请、钓鱼、打猎等活动。
监督管理“三加强”。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双龙镇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公务车派车单》制度,严格管理公车使用,重申机关干部不得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不得私用、私驾公车等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控制非相关费用进入公车报销范围等。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全镇公车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组织专门力量在重点部门、重点路段及重点时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违规现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是加强责任落实。镇纪委与机关及各站所分别签订《双龙镇2014年公务车辆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驾驶员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