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以案促改大会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对全体民辅警思想触动很大,敲响了警钟,受到了警示,起到了震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反躬自省,防微杜渐,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权力制约,从严管党治警,教育引导全体民辅警坚决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稳住心神、守住清白……”这是日前参加黄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副大队长原某某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大会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程合军的亲身体会。
原某某在担任黄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期间,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任性用权、胆大妄为,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无视法纪红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要求,违反公职人员道德要求,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钱款,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在“以案促改”过程中,案发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思想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制度漏洞,聚焦案件暴露问题,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真正把案件发生原因剖析到位,整改措施制定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作用。
全体民辅警纷纷表示,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筑牢防线、堵塞漏洞,深刻汲取案件的惨痛教训,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开展自查检视,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划清界限,自觉筑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根基,始终做到政治坚定、对党忠诚,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今年以来,黄陵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有力抓手,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从制度和机制方面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跟踪督导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坚持惩戒与教育并重,将处分决定宣布作为推进案件查办“全周期管理”关键环节,坚持“一案一策”,避免“千人一面”,结合事实证据和纪法规定对受处分人员开展法规政策宣讲,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其认错悔错改错,真正放下思想包袱,真心接受组织处理,实现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向“一堂课”转变。同时定期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及时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帮助其解开心结,变“有错”为“有为”。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先后督促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3次28场,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18条,开展回访教育86人次,宣布处分决定164人,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措施更精准、震慑更有力、效果更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