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陵县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方式举措,先后开展四轮巡察工作,累计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35个,发现问题408件,线索220件,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健全组织机构,精心谋划部署。在成立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于2017年7月设立县委巡察办,为县委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5人,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2019年9月成立4个专职巡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各4人。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巡视巡察工作一届任期全覆盖的具体要求,及时制定和印发《中共黄陵县委巡察工作办法》和《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注重人员培训。采取部门推荐,组织、纪检部门严格审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的程序,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政法等部门选调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和党性观念强的44名人员组成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人员人才库。邀请组织、纪检、宣传、扶贫、政法等部门业务人员,加强对巡察人才库人员和巡察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极大提高了巡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突出巡察重点,扎实稳步推进。于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先后开展四轮巡察工作,每轮巡察聚焦重点,各成立3个巡察组,开展为期3个月左右的巡察。第一轮巡察围绕城中村、城郊村、资源富集村和开发建设村“小官大贪”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现象,对店头镇等3个镇(街道)的10个村组进行重点项目专项巡察。第二轮巡察围绕巩固全县纪律作风整治活动成果,对县住建局等6个部门的纪律作风专项巡察,开展对双龙镇等6个单位的政治巡察。第三轮巡察围绕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对县扶贫等1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对7个部门进行“回头看”。第四轮巡察围绕当前重点工作,采取“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店头镇、文旅局等2个镇办、10个部门开展巡察,对镇办巡察时向村级延伸。目前正在筹备第五轮巡察工作,此轮巡察成立4个巡察组,对2个镇、10个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和承担脱贫攻坚任务专项巡察。
四、建立协调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每轮巡察工作开始时积极与组织、财政、审计、公检法等部门联系对接,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及时向巡察组反馈信息。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抽查核实、调研走访、查阅资料、问题了解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梳理归类,形成工作报告,按程序向领导小组和“书记专题会”汇报,根据“书记专题会”意见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进行反馈,对问题线索按程序转交组织、纪检部门办理。
五、创新服务保障,严明工作纪律。为克服“熟人社会”的影响,第四轮巡察集中在县委党校办公,同时为每个巡察组配备2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1部移动电话,要求巡察工作人员完全脱离原单位工作。建立巡察组内部考核考勤机制,严格按照“日安排、周小结、月总结”要求,强化巡察办对巡察组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巡察组人员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禁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巡察工作的严肃性。
六、着力发现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巡察工作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为目的,第一、二、三、四轮巡察分别发现问题线索77件,立案查处5件5人,收缴和扣回资金15306.00元;发现问题100件,线索66件,立案4件、处分4人;发现问题66件,线索36件;发现问题182件,线索56件。4轮巡察累计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35个,发现问题408件、线索220件,收缴和扣回资金15306.00元。要求被巡察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措施,按时限和要求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同时采取“回头看”和专项督查检查的方式,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整改不扎实不放过、问题整改未清零不放过。目前,四轮巡察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