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林业局:出台廉政执法“十不准”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21日   

日前,被誉为洛川林业“高压线”的廉政执法“十不准”出台,涵盖干部作风、审批验收、行政执法、环境监测、林业鉴定等5个方面,旨在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观念,提升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这“十不准”制度具体是:一是不准利用执法权力搞创收;二是不准从事执法职权范围内的经营性活动;三是不准收受行政相对下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四是不准利用审批、执法职权向行政相对人索要钱物或报销费用;五是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六是不准对行政执法相对人态度蛮横、言语粗暴、挟私报复;七是不准在执法中包庇、袒护和放纵违法行为;八是不准私自留置、处理和占用罚没财物;九是不准利用林政执法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十是不准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据悉,掌握着不少“小权”的林业系统,是职务腐败的易发多发领域,一些基层林业干部查而不细、查而不处、监管不到位,甚至收受贿赂,直接充当“保护伞”。“凡是有权力的地方,就得让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打响廉政执法‘攻坚战’。”该县林业局副书记张旭宁表示,除了“十不准”这条“高压线”以外,洛川县林业系统还加强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累计查找廉政风险点148个,制定防控措施252条,编制业务流程图15份,着力预防失职渎职行为。

​洛川县林业局:出台廉政执法“十不准”
来源:    时间:2015年04月21日

日前,被誉为洛川林业“高压线”的廉政执法“十不准”出台,涵盖干部作风、审批验收、行政执法、环境监测、林业鉴定等5个方面,旨在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观念,提升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这“十不准”制度具体是:一是不准利用执法权力搞创收;二是不准从事执法职权范围内的经营性活动;三是不准收受行政相对下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四是不准利用审批、执法职权向行政相对人索要钱物或报销费用;五是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六是不准对行政执法相对人态度蛮横、言语粗暴、挟私报复;七是不准在执法中包庇、袒护和放纵违法行为;八是不准私自留置、处理和占用罚没财物;九是不准利用林政执法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十是不准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据悉,掌握着不少“小权”的林业系统,是职务腐败的易发多发领域,一些基层林业干部查而不细、查而不处、监管不到位,甚至收受贿赂,直接充当“保护伞”。“凡是有权力的地方,就得让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打响廉政执法‘攻坚战’。”该县林业局副书记张旭宁表示,除了“十不准”这条“高压线”以外,洛川县林业系统还加强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累计查找廉政风险点148个,制定防控措施252条,编制业务流程图15份,着力预防失职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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