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严格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近日,为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改进工作作风,规范领导干部行为,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洛川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差、休假、学习,由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备;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及其他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离县出差、休假、学习,须归口报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提前3天向县委报备,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级有关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县委;各乡镇长、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县政府;有关乡镇科技副职领导报告所在地、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并且要求领导干部在外期间行程要保持联络畅通,如行程有变,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及时补充报告。同时,该文件还明确规定了报备的格式和渠道。
 
洛川县严格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
来源:    时间:2014年10月31日
  近日,为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改进工作作风,规范领导干部行为,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洛川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差、休假、学习,由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备;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及其他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离县出差、休假、学习,须归口报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提前3天向县委报备,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级有关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县委;各乡镇长、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县政府;有关乡镇科技副职领导报告所在地、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并且要求领导干部在外期间行程要保持联络畅通,如行程有变,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及时补充报告。同时,该文件还明确规定了报备的格式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