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川县纪委派出两个检查工作小组,对全县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春节前后干部作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为保证这次检查不走过场,县纪委安排由县纪委副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县纪委常委、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并抽调4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干部参与检查。检查时间明确,从2014年1月23日开始至2014年2月28日结束。检查方法灵活,采取“三个结合”。即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该次检查突出五个重点。一是规定贯彻情况。主要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务实清廉过节等规定的细化完善、安排部署、落实执行情况;二是公款消费情况。主要检查用公款超标准接待,用公款相互违规宴请,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三是节约过节情况。主要检查铺张举办各类茶话会、联欢会等节庆活动,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晚会,擅自举办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等行为;四是廉价自律情况。主要检查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超标准接待,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规收受年货节礼、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参与赌博活动等行为;五是工作纪律情况。主要检查工作时间缺勤脱岗、懈怠懒散,上网玩游戏、聊天,服务态度粗暴、效率低下,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办事推诿扯皮等行为。
县纪委同时要求,检查组要突出重点,把握难点,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要做到“四不放过”。即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据了解,该次检查的范围之广,涉及全县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洛单位。目前,检查组已完成两轮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