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洛川县住建局紧紧围绕以促进城市建设为中心,以建立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为目标,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针对干部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实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健全惩防体系,严格责任追究,有效遏制了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为住建事业较快发展,住建队伍健康成长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先后制定了《城建局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警示训诫流程图》和《警示训诫工作实施细则》,通过“教育+强制”的办法,对可能出现和正在演化的腐败问题,实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二是把握重点、健全机制,增强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可操作性。重点建立完善了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训诫纠错等六项制度,完善廉政预警、动态监督、保护挽救三个机制。三是全面实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各单位、股室和干部职工个人都按照各自岗位职责,深入开展自查自找活动,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业务、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制度监管不到位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条件和因素,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估,确定排查出风险点的风险等级,填写《廉政风险排查、等级评定登记表》。由局务会审核后最终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经排查审核该局共核定一级风险点10个,二级35个,三级78个。对于审定的风险点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风险点责任人都进行了防控管理承诺,同时,对廉政风险实行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风险点由主要领导负责和管理,二级风险点由分管领导负责和管理,三级风险点由股室或单位负责人负责和管理。四是制定下发了《城建干部十不准》,要求干部职工在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中正确用权、廉洁从政,杜绝吃、拿、卡、要、报等问题的发生。五是对下属单位及股室个别干部出现的工作失误和错误行为,及时对其进行提醒教育,指出存在问题、帮助纠正错误,达到教育、帮助、挽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