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洛川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点面结合,条块运用,持续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县委统筹抓整改。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必须在责任落实上出实招,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洛川县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紧盯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做实监督,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专题听取巡察整改汇报,建立分管县级领导督办机制。县委书记在每轮听取巡察整改汇报时,针对问题分析研究,指明整改方向,对被巡察党委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和具体问题整改提出要求。注重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县委巡察工作手册》《洛川县巡察整改情况检査评估办法》《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流程环节、责任对象、督查方式和考评办法等,促进巡察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巡察反馈夯责任。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必须在压力传导上鼓实劲,做细巡察整改“双反馈”。洛川县委着眼建立完善整改责任落实机制,做细巡察反馈环节,推进县级领导分管责任、整改单位主体责任、监督部门监督责任有效落实。抓好“面对面”反馈,会议反馈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分管县级领导“一对一”通报巡察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清单;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反馈巡察情况,提出明确整改要求,促使党组织主要责任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认领问题、标本兼治抓好整改。抓好会议反馈,推行县级分管领导参加反馈会议制度,被巡察党组织分管县级领导出席会议,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纪委监委相关室组和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全程参与,明确日常监督具体职责任务,推动形成巡察发现问题齐抓共管,多方面督促整改的局面。
三是贯通融合抓监督。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必须在监督融合上下实功,用好日常监督“预警器”。洛川县委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职能部门、巡视机构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整合监督力量,把好巡察整改关。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针对巡察整改任务落实督查2轮,县委组织部将巡察整改纳入班子研判内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县委巡察机构严格落实督查检查评估机制,对巡察整改情况先后开展3轮督查检查和评估验收,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针对巡察反馈农村“三资”管理混乱、互助幸福院使用率不高、基础设施落后等突出及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抓常抓长提质效。提升巡察质效,必须在抓常抓长上施实策,强化巡察整改“回头看”。洛川县委紧盯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不放松,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确保真整改、改彻底。今年上半年,按照县委的安排和要求,洛川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照目录清单,对十八届县委第一、第二轮18个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一对一”“点对点”蹲点检查,严督实导。重点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和影响阻碍发展的中梗阻问题,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核实印证等方式,全面了解巡察整改情况。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通报单位党组织13个,开展专项整治3项,督促党委以最严标准立行立改、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