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委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针对十七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工作,多措并举、齐抓共管,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了巡察集中反馈会和巡察整改座谈会,会上,巡察领导小组组长魏恒、副组长邓丽雅分别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对巡察整改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触动很大。3月11日,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整改汇报,会上县委书记王明智指出,四名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认识到位、态度积极;要求巡察办要盯住反馈问题,回访复查;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把巡察整改当作政治任务来抓,持续发力、建章立制,切实抓好整改。
二是被巡察党组织真抓实改。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都能够提高政治站位,意识到整改是自我革命、自我净化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安排、亲自挂帅。针对反馈问题,制定出详细的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形成整改合力。按照“一事一办法、一问题一措施,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的办法,逐一落实整改。截至目前,第四轮巡察问题整改完成率均在93%以上。
三是整改督查及时到位。县委巡察办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时督促,跟踪检查,适时开展“回头望”,就第四轮巡察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包括派驻机构、组织部门协调配合的常态化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
四是注重巡察结果运用。县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人事部门在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中深入了解、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对巡察不力的及时提醒谈话;将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巡察结果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