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职人员从政、从业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鄜城街道按照《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通知》(延纪发[2014]35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鄜城街道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自查活动,
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接到县纪委通知后,街道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在全街到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通知》,要求每位工作人员认真对照自查,对存在《通知》规定的情况要主动向街道纪委汇报。同时要求街道纪委进行认真排查,履行好监督职责。
二是严明纪律强化责任。为了全面开展深入排查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专项活动,街道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工作人员自查自纠参与率达到了100%。
三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全街道每个干部职工按纪委要求填报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统 计表》,如实填报个人有无创办企业或在企业兼任职务,配偶及子女从业等情况。
四是严格程序确保实效。街道纪委通过当面询问、侧面了解、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对街道在职工作人员和离职工作人员是否有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和在企业任职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全面详实掌握街道在职和离职工作人员从业情况。
据悉,该街道党委还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以实际行动响应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