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实施意见、办法、细则,确保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吉子现镇按照富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及镇属各站所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管理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责任管理。该镇机关单位公务车辆实行统一管理、责任使用的办法。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该镇主要负责人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各项规定。
二是加强制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制度。除工作时间外,休息时间(含公休日、节假日)一律停用封存,镇机关和镇属单位公务车辆一律在镇政府院内封存停放,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使用人或单位须向单位负责人及镇纪委报备同意后方可使用,并随车附带单位派车单。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管理。该镇党委、政府和镇纪委对公务用车加强了日常检查,严禁公车旅游和用公车探亲访友、休闲游乐;严禁公车参与迎亲、奔丧、祭祖等活动;严禁用公务车辆接送任何人员上下班及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严禁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严禁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同时严禁领导干部独自驾驶公务用车,除专职驾驶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一律不得驾驶公务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