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富县扶贫办认真组织对全县63个贫困村和2013年末在册7013户、21027人贫困人口进行重新核实,启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
在工作开展中,严格按照“一告知、二公示、一公告”的步骤程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农村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公开、公正,阳光操作。第一步:成立评议小组。由各村在乡镇的统一指导下,成立该村贫困户识别评议小组。原则上,评议小组应包括村三委会班子成员、乡镇包村片长及干部、包扶部门驻村干部、村民代表等。第二步:核实对象。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各行政村首先以张贴告知单、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告知,在农户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进行民主评议,将其中的非贫困户调整出去,并将未纳入的贫困户纳入进来,形成村级初选名单,由评议小组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