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富县寺仙镇把强化站所的监督管理,作为工作的重点,促使其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站所人员勤政廉政意识。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站所工作人民的综合素质,建立长期的教育培训制度。一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对所属人员从业务素质、工作作风、廉洁律等多个方面加强教育培训。二镇镇党委政府建立固定集体学习制度,站所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参加镇镇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体学习,遵守镇镇党委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从纪律上强化对站所人员的约束。三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镇镇、进站所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廉政宣传、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廉洁勤政意识。
二是强化财务监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违纪问题的发生。基层站所有的有一定收费权,有的掌握着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为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违纪问题的发生,条管部门驻镇镇站所,财务实行报帐制,由主管局对其财务开支进行审批,有效防止站所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对有收费权的站所,县财政部门和主管局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和稽核,有效地预防站所乱收费、白条收费、收费不开票、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违纪问题发生。
三是推行述职述廉及群众评议制度,强化镇镇对站所的管理。镇站所基本都属主管部门垂直管理,往往存在“镇镇看得见却管不着,主管部门管得着却看不见”的管理脱节问题,造成部分驻镇镇单位管理松懈,部分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散漫等不良现象。要彻底解决镇镇站所与镇镇党委、政府出现“两张壳”的问题。每年年底镇镇党委政府要组织镇镇站所负责人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在述职述廉工作中,站所负责人要实事求是写出述职述廉报告,并报镇镇党委政府领导审核把关,在述职述廉大会上要参加群众的民主测评,接受群众的民主评议,对存在的问题在会后要积极整改。镇镇党委政府要把述职述廉和群众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情况反馈给主管局,对测评中“好”达不到70%,或“差”达到30%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警示训诫,通报批评或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连续两年出现类似情况要进行组织处理。对测评结果排名处于后两位的站所负责人,由镇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要求站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承诺整改期限,镇镇纪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除每年年底的述职述廉制度外,镇镇党委政府还针对个别镇镇站所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实施群众集中民主评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集镇镇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对个别单位进行集中民主评议,并将群众评议结果如实反馈给被评议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被评议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进行整改。
四是认真实施政务、事务公开,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该镇站所全面开展政务、事务公开工作。公开的内容不仅要有办事程序、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更重要还要公开服务承诺。今年我们建立了公开工作的询问和质询制度,对政务、事务公开工作群众有权进行询问和质询,有关单位必须给询问和质询人一个合理的答复。对应该向群众公开而不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却没有兑现承诺的人和单位要实施问责,并给予责任追究。同时加强镇镇站所政务、事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五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基层站所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个别工作人员还有白条收费或收费不开票的问题;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个别人员有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的问题;在财务开支中有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个别人员有挪用、截留、侵占、贪污支农资金的问题;个别人员办事拖沓,作风粗暴,刁难群众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六是强化监督责任,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在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出台后,该镇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揽全局,采取多个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的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镇镇基层站所的监督与管理。